2011.09.17

 

這次出國經過了四個國家: 蘇俄、亞美尼亞、喬治亞、南韓。其中在莫斯科及喬治亞首都的機場我都被攔了下來,原因是體內輻射值過高。由於出門時並沒有準備英文醫療證明,只能口頭解釋 我所接受過的療程並把脖子上的疤秀出來,還好莫斯科官員相信我的說法,只掃瞄了我的護照和機票,就放我過關。而喬治亞則是煞有其事的又拿了一個檢測儀量我 身上有多少Sv/h的輻射強度,好家在沒有太高,順利放行。(醫生說出國沒問題...well, will be no problem, but may have troubles without med document.) 

 

以下是原子能委員會網頁上摘錄相關說明。

 

Q:若剛做完核醫檢查,是否會引起機場輻射偵檢器的警報聲響?

 

A: 一、民眾因接受核醫檢查或治遼,短時間內體內會殘留放射性同位素,若此時前往美國,在機場很可能被安全人員以手提輻射偵檢器發現有輻射反應。至於核醫病人 要經過多少時間才不會引起警報聲響?因不同核醫檢查或治療項目施予不同核種、活度,且各病患之代謝率不同及偵測距離等因素,因此無法定論多少劑量會引起警 報。按美國核醫學學會(SNM)之一份文件(Thyroid Treatment Can Trigger Homeland Security Detectors,Dec. 2004)指出,接受核醫檢查或治療後還有可能被偵測出輻射反應之概略時間如下:

 

‧FDG 正子掃描:約24小時。

 

‧骨骼及甲狀腺掃描:約3天。

 

‧鉈201 心臟檢查:30天以上。

 

‧甲狀腺治療:95天以上。

 

二、建議若剛做完核醫檢查或治療而要前往美國之民眾,最好請醫師開立英文診斷證明,註明檢查或治療之日期,所用之放射性核種及活度,如此當有助於美方安全人員研判,減少不必要之困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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